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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部印发《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》农业电商将迎来政策暖风

2016.01.20

 
 
       近日农业部印发了《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》,将在北京、河北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重庆、宁夏等10省(区、市)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。农业板块往往是岁末年初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。业内人士预计今年农业重要政策将继续聚焦农业现代化。在此背景下,作为农业现代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业电商将继续迎来政策暖风,相关互联网农业概念股值得关注。
       农业电商试点方案印发
       1月19日,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《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》,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、河北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湖南、广东、海南、重庆、宁夏等10省(区、市)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。方案提出,北京、河北、吉林、湖南、广东、重庆、宁夏等7省(区、市)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,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湖南等4省重点在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,北京、海南在休闲农业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。初步形成农产品电商标准体系、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、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及监管体系、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督体系、“基地+城市社区”鲜活农产品直配模式、农资线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营模式和制度规范,为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可推广、可复制的做法和经验。
        “十三五”规划建议中农业部分明确提出“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”。作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农业电商将继续迎来政策暖风。
 
 
 
 
农业部印发《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》农业电商将迎来政策暖风